Tuesday, February 7, 2017

第一名?第一名!

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 爭取第一名大概是我們當年求學時代若非自己,也是周邊同學無法逃避,也就習以為常的傳統教育文化。這也是「有志氣」的學生和愛「拼面子」的家長夢寐以求的殊榮。至今還記得國小畢業第一名得到「縣/市長獎」是何等風光的局面。獎品往往是派克(PARKER)金筆一隻,日記一冊或作業簿數本等。把金筆插在外衣口袋上,走起路來左顧右盼唯恐人不知,飄飄然有如踩在雲端的感覺。對於當年的父執輩來說,能教養出超會K書,考試經常得第一的子女(兒子更好),不但能傲其鄰里,且能耀祖光宗。

小學過後是初、高中大學聯考,然後就是公務人員的高、特考。考到最高分者,「第一名」已無法描述其榮耀,報章、雜誌就冠以「狀元」的頭銜。如此一來人們無法不連想到,古典戲曲中,身著御賜衣冠﹐騎駿馬遊繞皇城還能娶到「金枝玉葉」為妻的狀元郎。這種「十年寒窗,一朝成名」的意識不但根深蒂固,且跟隨著六、七零年代的留學潮,蔓延到新大陸的美利堅。

二十年前了吧,有一位朋友問我,某某太太碰到熟人就忍不住透露說,她女兒是我執教的著名公立高中畢業第一名,伊問我是否屬實。學校裡人才濟濟,競爭非常激烈。那個女孩是我的學生,活潑伶俐但功課只屬中上,怎會得到第一名呢?我想了好一會才恍然悟出,她的名次只是進入1st Rank的排行榜而已。
原來美國高中採用與大學相同的學制。每州的教育局都訂有修滿最低學分額才准畢業的條例。最低畢業學分多寡因州而異。近年來德州教育局為了提高畢業生的品質與素養,已把實行了幾十年的最低畢業要求從21提高到24個學分。每項課程一學年以一個學分計。計分法以GRADE POINT為基準。學期總結時,每一科目拿到A的成績就得到4GRADE POINTS,得到B的成績就得到3GRADE POINTS,往下以此類推。

GRADE POINGS全部核計再除以修習的課程數目,就得出所謂的GPA (GRADE POINTS AVERAGE) ,這就是申請大學必備的學科總成績。學校把GPA 3.0~~4.0的學生全部歸入1ST RANK;把GPA 2.0~~3.0的學生歸入2ND RANK。上述那位某某太太不明究竟,把1ST RANK 當成FIRST PLACE,才會在友朋間鬧出「愛膨風」的笑話。

真正的GPA第一名到第十名學校的註冊組還是會排列出來,只是不對外公佈罷了。那十個名列前茅的質優生也都會得到通知。若非這樣﹐哪兒來的畢業典禮中的畢業生代表做致答詞?這個學生擁有最高的GPA,就是一般通稱的畢業班第一名~~VALEDICTORIAN

忘了從哪一年哪一月開始,學校決定把學生的畢業排名在成績單上一系列地標示出來,同時也把ABCD、的正確得分 講清楚、說明白,改成一目了然的數學符號。如此一來,學生的成績就更容易分出高下﹐對那些有小聰明會計算的學生(渾水摸魚,加減乘除只想混到90關卡拿A的人)是當頭棒喝﹐無所遁形。

我在休城這個所謂「名校」執教多年,我的班裡一向菁英群集﹐之中出現的每年畢業班第一名,少說也有十來個。在這麼多的第一名當中,大部分是真才實學的因緣聚合,但是運用謀略,算盡機關,使出各種手段拐彎抹角爭來的也頗有人在(我有時會懷疑是望子成龍、望女成鳳的家長在幕後主導或影響)。這裡我需要給本文讀者一個簡單的說明。自從八零年代百利高中成為IB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)國際學校以後,主要學科就分成了IB/AP班與普通班。這其實是另一種面貌的「能力分組」。IB/AP班的課程難度提高,作業量增多,因此各項成績學校都多給了一個GRADE POINTA5點﹐B4點)。

學校林林總總數十種課程,並非每科都有IB/AP班。體育課、基本電腦、美術等雖是必修的課程但卻只有普通班(A只得4點)。成績好,野心大的學生就千方百計地說動排課老師,把這些會拖累GPA的課程延後排到十二年級(下學期更好,因為那時成績已與申請大學無關),如此地大費周章是希望在十二年級開學時,學校公佈的名次和GPA中,能得到暫時第一的頭銜。利用這種暫時領先的優勢,申請名校就更有必勝的把握。至於十二年級的課程,除了完成那些普通班的必修課,再選些容易拿高分的課程,這樣一來,不但進入名流大學的機會大增﹐畢業班的第一名(Highest GPA)也就垂手可得了。

我經常在教室裡這樣告誡學生:懷著歡喜輕鬆的平常心情來上課學習、校外競賽若已盡了力就隨意放下。至於畢業排名、競賽輸贏或獎學金的得失,只有以貨真價實的能力,公平競爭的手段得來,才能取得理直氣壯,讓對手心服口服,也才不會在自己往後的歲月裡,製造擔負虛名的壓力與包袱。

回憶生平教過的第一名、第二名甚或對成績分分計較的學生,很多已屆中年,也都成家立業。比起當年學業成績中等但勤勉樂觀,謹守分寸,知所進退取捨的學生,那些第一名也沒甚麼特別出色的表現,做的也是尋常工作,過的也是尋常生活。
2005/2017年修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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